尊敬的张万东委员: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民营中小企业提供技术职称评审人事服务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职称工作着眼更好地发挥职称评审“指挥棒”作用,充分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大力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2019年,我市在全省率先组建非公有制工程领域高级职称评委会,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进而拓宽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渠道,保障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有效破解非公有制企业人员与其他人员在职称晋升方面不均衡竞争问题。2020年,国家和省相继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职称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较好地契合了国家的宏观政策,在民营企业职称评审方面走在了各省、市的前列。
今年,我市将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要求,在去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方式,做好民营中小企业职称评审工作。一是进一步拓宽民营中小企业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不受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制约, 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参加非公有制领域职称评审;二是创新民营中小企业职称评审方式。淡化论文、奖项和荣誉等限制,重视工作业绩、成果转化和社会贡献等条件,提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针对性和科学性。三是调动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积极性。加强网上宣传力度,做好职称政策解读,做到及时公开、化繁为简、通俗易懂。
再次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