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沈阳产业工人队伍技能水平的提案我们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2024年10月12日)中“四、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需求,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十)落实企业培养产业工人的责任。构建以企业为主体、职业学校为基础,政府推动、社会支持、工会参与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一、公布我市政府补贴目录,动态调整提高急需紧缺岗位(工种)补贴标准,推动产业工人队伍技能水平提升
我局在2024年出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专业指导目录的通知>的通知》(沈人社发〔2024〕20号),文件规定“面向符合政府补贴培训条件的就业重点群体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和创业培训,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2025年出台《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补充沈阳市职业技能培训政府补贴性专业指导目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5〕31号),将医疗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纳入《指导目录》,出台《指导目录》并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将进一步提高产业工人队伍培训的效果和质量。
二、提供职业技能大赛交流平台,促进高技能人才水平提升
一是2026年全力备战辽宁省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以历届市级竞赛为基础,选拔培养优秀选手参赛,依托技能大赛承办单位,搭建技能人才培训交流场所,进一步提升选手实力,力争佳绩;
二是大力支持市总工会、市妇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以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开展的各类各级职业技能竞赛工作;三是按照省厅下步工作部署,建设职业技能竞赛人才库,将近年来优秀裁判、指导教师和优秀选手入库,为省赛、国赛、世赛储备人才。
三、推进高技能人才项目产出,示范引领产业工作队伍整体水平提升
一是修订出台《“兴沈英才计划”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管理办法》、《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等配套细则,为我市高技能人才项目评选提供理论基础;二是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组织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辽宁工匠、兴沈青年工匠等人才评选推荐工作,召开高技能人才项目评选,每年评选出10名兴沈大工匠并给予每人10万元补贴资金;三是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开展高技能人才基地、大师工作室、高技能人才先进单位等人才项目评审。
四、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服务体系改革,推动产业工人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一是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鼓励助理级、中级、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申请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 (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技能评价,搭建技能人才成长“立交桥”;二是推行“学历教育+技能素养”人才培育模式。在沈中高等院校作为技能人才培养新阵地,大力推动高校毕业生考取中级工、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打通技能人才增长“快车道”;三是全面启动推行“新八级工”制度。职业技能等级由五级增加至八级,打破高技能人才成长“天花板”。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工作的重视和关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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