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3-05-08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沈阳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如下。

一、严格遵循基本原则,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

(三)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反对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四)坚持统筹协调,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五)坚持权责一致,确保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

(六)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严抓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以上率下

党政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到:

(一)切实履行依法治国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推动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

(四)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把本系统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五)加强本单位法治建设,解决当前本单位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提升本单位法治工作能力和保障水平。

三、严肃对标对表,确保实现高质量推进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在推进法治建设中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2.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

3.加强党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建设,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

4.推动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工作要点,研究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

5.加强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提高党内法规制度制定质量。

6.加大党内法规宣讲解读力度,将党内法规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

7.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

(三)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组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

8.推动健全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党组文件前置审核制度,加强合法合规性审查。

9.推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在制定重大决策、推进依法执政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

(四)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10.经常性提醒督促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推动班子其他成员强化法治意识。

11.把是否具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难题能力作为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相同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12.加强干部法治教育培训,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专题学法不少于2次。

(五)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单位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法治氛围,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13.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带头讲法治课,做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表率。

14.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法治讲座、网上学习、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

15.认真组织实施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督促执法部门加强以案释法。大力推动人社领域政策法规宣传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晓度。积极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大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六)推动本单位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职责,加强对本单位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保障,创造条件。

16.组织实施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17.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每年3月1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省人社厅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同时抄送市委法治办,并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

(七)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8.推动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不搞变通、不打折扣。

19.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

20.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全面推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按照审查备案及清理办法,实行审查、设立、变更、失效、废止动态管理。

21.严格遵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创新公开方式,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等制度,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的问题。

(八)依法全面履行人社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2.落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推行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23.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4.推动加大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创新社会治理,优化公共服务。

25.推动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

26.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保障和监督。

(九)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27.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负责人依法行政,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

28.支持行政复议工作,带头自觉履行行政复议决定推动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中的作用。

(十)自觉维护司法权威,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

29.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0.推动贯彻落实《辽宁省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实施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沈阳市府院联动实施意见》《沈阳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规范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工作,强化应诉能力培训。

31.支持依法及时全面履行以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民事、行政案件生效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