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会议决定:
李建国同志任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局就业促进处处长职务;
那功烨同志任局工资福利处(奖惩任免处)处长,免去其局群众权益工作处处长职务;
李达同志任局群众权益工作处处长,免去其工资福利处(奖惩任免处)处长职务;
由振军同志任局失业保险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劳动监察处副处长职务;
于焱博同志任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其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副主任(副处长)职务;
李晓明同志任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副主任(副处长),免去其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中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