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晓莹同志任社保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忠华同志任社保中心基金财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高丛梅同志任社保中心苏家屯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 寒同志任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张 红同志任社保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晓影同志任社保中心综合调研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靖 涛同志任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李 光同志任社保中心铁西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传忠同志任社保中心铁西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畅同志任社保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卞品晰同志任社保中心个体养老保险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王 琳同志任社保中心审计稽核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赵铭琳同志任社保中心大东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苑伟瞻同志任社保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