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晓莹等14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2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张晓莹同志任社保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忠华同志任社保中心基金财务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高丛梅同志任社保中心苏家屯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郭  寒同志任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部部长,试用期一年;

张  红同志任社保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晓影同志任社保中心综合调研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靖  涛同志任社保中心企业养老保险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李  光同志任社保中心铁西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传忠同志任社保中心铁西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畅同志任社保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卞品晰同志任社保中心个体养老保险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王  琳同志任社保中心审计稽核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赵铭琳同志任社保中心大东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苑伟瞻同志任社保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部副部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