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局党组会议决定:
由振军同志任失业保险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魏见飞同志任财务审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郭瑞同志任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韩松同志任就业促进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姜述同志任职业能力建设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高继阳同志任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副主任(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