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0-02-25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市人社局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以“坚持科学立法、规范公正执法、保障服务民生、优化营商环境”为主线,全面开展人社法治建设。

一、工作开展

年初以来,按照《<中共沈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精神,市人社局积极组织,周密部署,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重视制度建设

1.成立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全面负责局依法治市工作。认真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印发了《中共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印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通知》明确了局主要负责人为局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主体责任。

2.坚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法用法制度,按照年度计划安排,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党的宗教政策理论法规》等法律法规明确学习主题,定期开展学习研讨。

(二)严格立法程序,推进科学立法

3.严格执行立法程序。每年按照政府年度立法计划,按时提报相关立法材料。今年按照市政府年初立法计划安排,我局不涉及相关立法项目。

4.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一是对64件局新发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按照《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则的通知》要求,对《关于明确改制企业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关系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沈阳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沈阳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制度》、《关于国务院农民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督查反馈及我市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5项决策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5.定期开展清理工作。4月份,按照《中共沈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涉机构改革党委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向市委提报了1件修改的清理建议。按照《关于转发<省司法厅、商务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向市政府提出了1件文件废止的清理建议;5月份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对人社部文件中设定的73件证明事项,通过采取内部核验查、网络核验或实行承诺制等方法予以取消。8月份,对1979-2018年印发的68个市政府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为19个保留, 49个废止。认真执行上级机关文件清理结果,转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三)加强法治建设,推进严格执法

6.抓好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市发改委开展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 2019年累计报送信用信息700余条;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制定《沈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试行)》,按照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适用不同梯次的收缴比例,出台了《沈阳市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将违法失信企业列入失信“黑名单”,并在“信用沈阳”平台予以公示,截至目前,已将3家企业列入黑名单;印发了《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诚信建设的通知》,完善了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服务制度。

7.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建立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清单制度”等18项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今年截至目前,在局门户网站发布信息近700条。设立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栏目,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基金运行,局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促进就业创业的人才新政等信息在政务公开栏目中向公众公开。拓宽公开渠道,通过《沈阳新政》电视节目、《民生连线》直播间、沈阳日报 “沈阳人社”微信公众号、“515政务公开日活动”、12333咨询电话等多种渠道进行政策宣传和信息公开。

8.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制定了《市人社局权责清单(2019版)》,向市编办报送《市人社局权责事项目录》,将岗位管理、人员交流、聘用合同管理以及高层次人才引进等4项人事管理权限进行调整,扩大事业单位管理自主权。

9.规范科学文明执法。一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按照省专项执法行动部署,及时将专项行动通知、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开,并随机抽取执法人员。全面总结专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对照整改;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建立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按规定为局行政执法部门配齐执法记录仪、录音笔、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执法信息收集、保存机制运转顺利。制定《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明确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要由局法规处负责,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列入法制审核范围,2019年截至目前,审查重大行政处罚2件,并报市法制办备案。建立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编制执法人员信息清单》、《权责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等信息按规定公开。

10.严格落实《沈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工作的通知》,明确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为规范性文件制发必经程序。今年我局印发的2个规范性文件,严格按制发程序执行,有效保障了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程序性。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新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及时向市司法局备案。

11.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印发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处罚说明制度和行政处罚先例制度》和《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涉企处罚现告知后处罚制度》,同时印发了《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自由裁量权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据工作实际对自由裁量权实施动态调整。

12.强化执法监督。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评查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6月-10月,我局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实施方案》部署,组成案卷评查组对局本级和14个区、县(市)人社局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案卷评查,重点评查法治审核和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情况,评查结果列入年度考核部分,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13.开展执法培训。印发了《沈阳市人社系统2019年度法制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11月1日请市司法局信息公开专家来我家,为全市人社系统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授课。

(四)推进社会法治,创新普法方式

14.认真开展人社法治宣传。按照省人社厅的部署,积极开展《工伤保险条例》等人社法治宣传活动,进社区、进企业发放传单1500多份,解答百姓咨询大约200多人次。将工伤预防宣传制作动画宣传片,利用广播、电视、公交、地铁等大众传媒,大范围、大规模地进行宣传,使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15.积极创新普法方式。为更好开展普法工作,我局创办以“惠民真情牵百姓,法治人社耀沈城”为目标的立体宣推平台。主要采取以下方法:一是开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点,建立立体宣推平台——以各基层单位为线下布点,采用“集约宣推”和“及时解答”方式宣传法治知识和惠民政策;以原创信息平台为线上阵地,开展法治和政策推广、员工竞答、社会有奖竞答、政策问答,并与线下开展有效互动,以线下活动形成关注,以线上体量形成规模和公信力,将“人社普法”贯彻始终,传广推深,形成具有沈阳特色的多层次多领域,资源共享,齐抓共管的人社普法新格局,让人社法治之光照进民心,在沈城落地生根,遍地开花;二是建立市、区县(市)、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100个普法工作站,全面宣传人社惠民政策法规,使人社普法更深入、更全面;三是成功举办了沈阳人社系统法治知识竞赛,其中我局选送的沈阳代表队在全省法治知识竞赛中荣获一等奖。积极组织全市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人社部法治知识竞赛网络答题活动,参与答题人数共71,992人,占全省答题人数的54.5%,答题人数和参与率均位居全省第1位,为辽宁取得优异成绩做出了突出贡献,受到了省人社厅的通报表扬。此项工作得到了沈阳日报、沈阳电视台、帅正新闻、腾讯新闻等多家媒体广泛报道,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影响。

我局“惠民真情牵百姓,法治人社耀沈城”立体宣推平台,因普法方式新颖,普法效果明显,群众反映良好,有力助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增强了民众幸福感、获得感,在全市上半年绩效考核中,市委绩效考核部门就此项创新,单独为我局额外加分12.66分。

16.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扫黑除恶工作中,积极开展线索排查、打财断血、打伞破网等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委扫黑除恶任务分工,我局主要承担农民工欠薪领域扫黑除恶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全局调度、重视协调协作、建立长效机制、夯实源头治理等措施,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全市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13044.12万元,涉及8188人;2019年截至目前共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14753.67万元,涉及5169人。因工作成绩突出,在2018年度全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沈阳市被评为A级,并在全省通报表扬。

17.全力开展“书记抓信访”工作。成立了“书记抓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局长以及各区县市人社局局长与局党组书记签订责任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履行“第一责任”要求。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局领导包案,将案件具体落实到涉案部门,信访部门协调督办,确保工作目标的完成。2018年交办我局“书记抓信访”案件35件,化解28件,化解率80%,完成工作目标。2019年收到交办信访案件11件,目前,已审核通过8件,化解率72%,高于全市化解60%的工作目标。

国庆“7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期间,局党组高度重视,把国庆“70周年”信访维稳工作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精心谋划部署、全力组织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审定方案,带头接访包案,分管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京、沈两条战线工作,积极推进信访问题化解。7月14日开始,京、沈两线强力攻坚,驻京工作组积极与省人社厅和人社部有效对接,坚持京沈联动,确保了驻京维稳工作全程“万无一失”。得到了省人社厅和人社部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市信访联席办也对我局在国庆“70周年”期间的维稳工作提出了书面表扬。

二、取得成效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人社局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辽宁和在东北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改革、创新、提效,立足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大局统一思想,统筹推进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各项任务完成。

一是坚持统筹管理,就业局势持续稳中向好。截至目前,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11.29万人,完成年度工作目标(10万人)的112.9%;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88%,低于市政府年度控制目标(3.6%)0.72个百分点;二是持续深化改革,城乡社保体系不断完善。截至10月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01.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80.5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44.3万人。积极推进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全市参保项目137个,参保人数达20万人;三是着眼服务大局,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以落实“人才新政24条”和“新9条”为依托,完善政策体系,实施重大工程,改革体制机制,优化服务环境,实现了各类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全年开展公开招聘活动11项,共为市教育局、卫健委、急救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招聘工作人员2200余人;放宽引博条件,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自主引进130名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四是加大维权力度,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今年,全市签订集体合同数量5980份,覆盖企业15145户,涉及职工466158人,集体合同备案率100%。审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179家,完成招工备案484308人。在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中,沈阳新松机器人、中德(沈阳)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5家驻沈企业(工业园区)获得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称号,我市获奖企业(工业园区)数量居全省第一。

三、问题和措施

2019年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在局分管法治建设的副局巡带领下,在全市人社系统开展了2次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调研,并形成了详细调研报告。通过调研和相关工作开展,发现在依法治市工作中人社基层法治建设力量还需加强。如多数区、县(市)人社局没有独立的法制部门,没有明确的法制审核机构,缺乏专业的法制审核人员,针对法制审核人员的各类培训比较少。同时机构改革后,部分区、县(市)原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变成政府直属,也导致基层人社系统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力量暂时缺少。针对问题积极制定应对措施,下一步,继续加大基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力度,通过积极组织法治教育培训,开展专题执法讲座等方式努力提高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专员水平,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力量。

四、下步工作  

(一)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市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工作精神,积极开展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制,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二)创新普法形式,深化普法教育。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开展,继续深化人社普法工作,创新普法形式,增加普法载体,拓宽普法渠道,实现人社普法工作“根植群众,香遍沈城”的工作目标。

(三)加强工作调研,总结推广经验

积极开展人社系统法治建设大调研。组织力量开展专题调研活动,深入总结工作经验,广泛吸收外地先进经验,不断建立和完善人社法治科学体系,有效促进依法治市工作开展,确保人社法治建设不断发展。

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人社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民生为民”的思想,积极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引进、人事管理等领域各项法治建设工作,为开创我市高质量发展、新时代振兴的新局面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