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29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规定,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交通宇(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做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1、江苏中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邹必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41306456661X8。该公司在浑南区某项目中拖欠7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78.2971万元。2023年9月26日,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执行改正指令。2023年10月17日,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效期为2023年10月17日至2026年10月16日。

2、中交通宇(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苏文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9MA00EEYD4E。该公司在浑南区某项目中拖欠14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07.5845万元。2023年10月26日,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逾期未执行改正指令。2023年11月7日,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效期为2023年11月7日至2026年11月6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