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如下。
一、企业信息:沈阳德广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常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35941401656;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正良一路21号。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沈人社劳监罚字〔2023〕第440号。
三、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3月26日。
四、处罚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违法类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六、违法事实:2020年3月至2023年11月期间,该单位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获取违法所得32070元。
七、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指导标准(试行)》(沈人社发〔2021〕9号)附件3第15项规定。
八、处罚内容:没收违法所得32070元,罚款64140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