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4年沈阳市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03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四十七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辽人社〔2018〕2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一、葫芦岛东北金城建设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葫芦岛东北金城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1400738761439T

地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石油街

(二)法定代表人:刘国元

(三)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4月24日,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该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该公司在沈北新区某项目中,拖欠1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14.47万元。

(四)处理结果:2024年5月13日,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二、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黑龙江省八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1074968992XY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文景二道街九号         

(二)法定代表人:梁尔军

(三)主要违法事实:2023年12月18日,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该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该公司在沈北新区某项目中,拖欠309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2026.02万元。

(四)处理结果:2024年5月21日,沈北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