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辽宁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相关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对违法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如下。
一、企业信息:辽宁沐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3MA10B6E201;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哈尔滨路168-4号。
二、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沈人社罚字〔2025〕第(001)号。
三、处罚决定日期:2025年3月31日。
四、处罚机关: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违法类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
六、违法事实:2024年10月20日至2024年11月19日期间,非法使用一名童工。
七、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一条第三款;《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第一款;《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辽人社规〔2023〕8号附件第12项规定。
八、处罚内容:罚款:5000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