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规定,沈阳市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沈阳大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沈阳大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芮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14096121463T。该公司在浑南区沈阳音乐
学院项目中,拖欠13名农民工的工资152250元。
2025年7月8日,沈阳市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浑南人社劳监令字〔2025〕第30030号),该公司逾期未执行改正指令。
2025年7月25日,沈阳市浑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浑南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30004号),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效期为2025年7月8日-2028年7月7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