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第四十七条,《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辽人社〔2018〕20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以下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公布。
一、沈阳佰树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沈阳佰树园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00MA0XXJP086
地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全运路109-1号(109-1号)2层247-14722室。
(二)法定代表人:富川松
(三)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2月28日,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该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该公司在承建于洪区某项目中,拖欠5名劳动者2024年4月至2024年5月劳动报酬6.8336万元。
(四)处理情况:2025年4月15日,沈阳市于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企业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决定书》(沈于人社监决字[2025]第039号),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二、沈阳小石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沈阳小石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23MA10W5CW5B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康平县康平镇城南街121栋南-3
(二)法定代表人:韩凤江
(三)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4月1日,大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该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问题。经查,该公司在承建大东区某项目中,拖欠4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71.4106万元。
(四)处理情况:2025年6月17日,沈阳市大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向该企业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2025年6月30日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