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沈阳浦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3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规定,沈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沈阳浦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沈阳浦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狄长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6MA7FAAR07F。该公司在沈西三东路8-1号、8-2号、 8-3号圣铎精机厂房收尾改造项目中,拖欠10名农民工工资共计121220元。2025年8月14日,沈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沈西人社监令字〔2025〕第J006号),该公司逾期未执行改正指令。

2025年1月6日,沈阳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沈西人社监列决字〔2025〕第Z002号),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效期为2026年1月6日至2029年1月5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