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辽宁星绮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关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21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根据《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令第45号)规定,沈阳市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辽宁星绮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处理决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辽宁星绮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朱串莲,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101007346819845。辽宁星绮装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在金地峯范精装修工程中拖欠崔航等7名农民工工资。2025年10月17日,沈阳市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作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皇人社劳监令字〔2025〕第251001号),该公司逾期未执行改正指令。

2026年3月20日,沈阳市皇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公司作出《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决定书》(皇人社监列决字〔2026〕第260201号),将其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有效期为2026年3月20日至2029年3月20日。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