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是什么?
《沈阳市优秀乡村振兴人才选拔管理办法》(沈人社发〔2018〕79号)。具体申报流程可登陆市人社局官网(http://rsj.shenyang.gov.cn/)-“通知公告”查询了解。
二、沈阳市优秀乡村振兴人才具体是什么?
是指长期扎根农村、献身农村,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在农业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起到较大示范带动作用,并得到社会广泛认可的优秀人才。
三、申报人才认定的条件是什么?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公益事业,积极服务社会,群众公认度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并符合乡村一线生产人才、乡村经营管理人才、乡村技术技能人才、乡村社会治理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基本条件(基本条件可参照选拔管理办法)。
四、具体申报与奖励的程序是?
1.每年度由市人社局统一发布工作通知,组织各区、县(市)人社局开展优秀乡村振兴人才奖励申报工作;
2.由各区、县(市)人社局受理申报,并开展审核考察与评选推荐,推荐人选报市人社局;
3.由市人社局组织开展现场考察与综合评审,面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
4.发布年度优秀乡村振兴人才人选文件,拨付奖励资金。
五、奖励标准是多少?
按照定期考评、分期奖励的原则,入选当年一次性每人奖励1万元,第二、三年通过考评后,每人分别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