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度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29号),现就政策解读如下:
一、明确推荐对象和范围:沈阳市属(包括区县属)企事业单位或我市行政区域内的非公有制企业正式录(聘)用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
二、明确推荐数量:专业技术人才推荐指标10名;高技能人才,推荐人选参加全省统一选拔。
三、明确选拔推荐条件: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和具体推荐条件。
四、明确选拔推荐程序,分为组织推荐、资格审核、专家评议、公示、市政府审定和上报。
五、明确有关要求: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二是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三是规范申报,严守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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