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0年度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报情况的通报》的政策解读
2021年07月26日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00号)

二、通报结果

经过机构自查、年度报告和实地核查,最终确定沈阳彩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799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年报审验;沈阳兴发利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36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注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辽宁省华创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等28家服务机构因未在规定期限内填报年报或年报不合格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也未提交任何书面材料,未通过2020年度年报审验,列为经营异常企业。现将审验结果向社会公示。

三、监督机关电话

和平区:31096640       沈河区:22898806

大东区:88219507       皇姑区:81524010

铁西区:25711252       苏家屯区:89814045

浑南区:23690678       沈北新区:22902500

于洪区:85831306       辽中区:87892184

康平县:87344786       法库县:87124328

新民市:87853302       沈阳市:8396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