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沈阳市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 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实施办法》等2项人才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年11月02日

关于《沈阳市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实施办法》的政策解释

  

按照《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文件要求,鼓励机构广泛参与人才引进活动,出台《沈阳市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实施办法》,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 申报条件

(一)奖励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已办理业务备案,且年度报告合格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

(二)奖励标准:

1、对服务机构引进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每引进一名给予5万元奖励。

2、对服务机构引进入选“兴辽英才计划”或“兴沈英才计划”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每引进一个团队给予20万元奖励。

3、对服务机构引进的个人或团队,只可申报一次引进奖励。每家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 申报材料

(一)《沈阳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人才奖励申报表》;

(二)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通过网络方式可查询的,区县可自行打印留存;

(三)引进人才的相关证明材料。入选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兴辽英才计划”或”兴沈英才计划”的认定证明,人才(团队)简介及个人身份证明;

(四)用人企业与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等证明材料;

(五)引进人才(团队)与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等证明材料;

(六)企业与引进人才(团队)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等证明材料。

三、办理流程

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向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一年度人才引进奖励。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受理申报并初审,对条件合格的形成推荐意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汇总人才(团队)名单,并根据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进行确认。

四、 申报时间

每年3月底前申报。

五、相应表格下载网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rsj.shenyang.gov.cn/

六、受理部门   

向所在辖区的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七、政策依据

《深入实施“兴沈英才计划”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若干政策措施》 



《沈阳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办相关活动奖励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申报条件  

奖励范围: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的,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已办理业务备案,且年审合格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条件及标准:对服务机构在沈承办符合条件的人才服务及行业创新方面的创新创业大赛、招才引智、团队项目对接、行业专题会议、公益性促就业等活动(政府购买类活动除外),根据活动范围、规模、取得成效制定评审办法,进行综合评价,每年评选总量不超过20个活动,原则上按总量排名的30%、30%、40%,分别给予6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每个机构每类活动最多申报一项。对于落地项目,需向市级人社部门报备,满一年后,落地效果获得主办单位认可,再给予一次性5-10万元活动奖励。

二、申报要件

1.《沈阳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办相关活动奖励申报表》,《沈阳市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办相关活动报备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通过网络方式可查询的,可自行打印留存;

3.承办上一年度人才服务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活动的宣传方案,活动规模,取得成效,活动总结。

4.对于落地项目,一年后,需提供获得主办单位认可证明,及相关材料。

三、申报流程及咨询电话

每年5月底前,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所在区、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政策咨询电话:31401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