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技能沈阳创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22年11月04日

近日,市人社局印发《“技能沈阳创新行动”实施方案》。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技能辽宁行动”实施方案,加快培养创新型、知识型、技能型人才,促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实施“技能沈阳创新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加强急需紧缺人才培训。深入开展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和骨干企业用工需求调查,根据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编制发布急需紧缺技术工种参考目录,及时调整确定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机构目录,引导各类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环节集聚。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资源优势,符合条件的,设立企业培训工作站,结合紧缺急需技术工种参考目录,为企业订单定岗定向培养技能人才。

(二)突出高技能人才培训。紧紧围绕沈阳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链培育的实际需要,加快构建产教训融合、政企社协同、育选用贯通的高技能人才培育体系,不断增强全市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优化高技能人才队伍结构,着力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促进高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企业需求精准匹配。给予新获得技师、高级技师的企业职工3500元和5000元培训补贴。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出资开设技师、高级技师研修班,企业出资组织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补贴资金直补企业。全年培训高技能人才1万人左右。

(三)实施“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为主、院校参与的原则,在大中型企业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进一步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通过企校合作、工学交替方式,组织企业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培训,促进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壮大发展产业工人队伍。各类企业可结合实际需求和学徒职业发展、技能提升意愿,通过举办培训班、集训班等形式开展新型学徒培训,学徒培训以培养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学徒期满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按照中级工每人每年5000元,高级工及以上每人每年6000元标准补贴企业。全年通过新型学徒制培养中、高级及以上技能人才2000人以上。

(四)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围绕加快推进数字沈阳、智造强市建设,以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为核心,依托院校等各类培训机构,面向毕业离校三年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下年毕业的在校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类毕业生),每年组织实施3-6个月的数据分析、软件编程等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建立动态专业设置和调整机制,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增强高校毕业生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全年培训高校毕业生4000人以上,按规定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2000元培训补贴,补贴直补培训机构。

(五)开展“技能大师签约带徒”活动。积极实施人才强市、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培育建设具有优秀品质、高超技艺和创新精神的技能人才队伍。鼓励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盛京大工匠及市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签约带徒,每带出一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徒弟给予最高5000元的带徒补贴,不断增加技能人才有效供给,培育更多高技能人才。

(六)助力乡村振兴强化农民工就业技能培训。结合我市产业发展和企业用工需求以及农民工就业意愿,组织转岗和失业农民工开展建筑、机械、维修、家政、养老、餐饮、保安、物流等适合农民工就业的技能培训和快递员、网约配送员、直播销售员、汽车代驾员等新职业新业态培训,提升其再就业能力。农民工输出量较大的郊区县地区要结合县域经济发展需求,重点围绕县域内现代农业产业、生产制造业、服务业、休闲旅游业、餐饮业等,组织农村转移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和脱贫劳动力,开展农药制作工、模具工、客房餐厅服务员等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职业(工种)技能培训,促进其就地就近就业。将农民工培训涉及的职业(工种)按规定全部列入当地培训项目目录,并落实培训补贴政策。

(七)加强退役军人参加政府补贴性培训。结合退役军人实际和就业愿望,推行职业能力、通用职业素质和求职能力等适应性、综合性培训,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引导合理就业预期, 提升社会适应能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有意愿提升培训技能的退役军人参加普惠制培训。依托高校、职业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创业孵化基地等现有资源,挂牌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发挥示范作用。对有创业意愿的退役军人,可在创业园地重点跟进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及产业政策培训,培育创业意识,提升创业能力,通过培训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八)组织失业人员等其他重点群体开展免费技能培训。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结合失业人员年龄、技能文化水平、求职意愿等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提供就业指导和技能培训等就业服务,提升就业技能。以就业年龄段未就业残疾人为重点,根据不同类别残疾人特点和需求,组织类别化、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提升残疾人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对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开展以二产技工类、维修类为主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帮助其掌握必要职业技能,实现高质量就业。继续实施脱贫人口、脱贫家庭子女技能帮扶千校行动、雨露计划,使其掌握技能、用技增收,稳定和巩固脱贫成果。面向服刑人员、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就业技能培训,促进其更好回归社会、适应社会和贡献社会。将解救的被拐卖妇女纳入就业重点群体,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全年共开展失业人员等其他就业重点群体技能培训9000人次左右。

(九)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各类就业重点群体,针对不同的创业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创业培训。对准备创业和创业初期的人员,开展创业意识、创办企业、网络创业、创业(模拟)实训等培训课程,提升项目选择、市场评估、资金预测、创业计划等能力。对已经成功创业的人员,开展改善企业和扩大企业的培训课程,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发展战略,抵御外部风险,稳定企业经营,扩大就业岗位。全年共开展创业培训1600人。加强创业带头人队伍建设,加大对创业带头人的培养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

(十)普及提升全民数字素养和技能。大力实施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数字技能培训,提升全民数字技能,实现信息服务全覆盖。推动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模式,加强各类城乡劳动者数字技能普及性培训。支持和引导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积极开设数字技能类专业,加强数字技能师资队伍建设。支持1所技工院校推荐成为全国技工教育数字化资源和应用优秀院校。支持建设1-2个具有数字技能培养优势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站),提升数字技能人才培养基础能力建设。

(十一)创建培育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各区县(市)立足本地区特色产业,围绕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的实际用工需求,挖掘培育带动就业人数多、技能特色明显、社会知名度高、具有品牌效应的地方特色职业技能培训品牌,于9月底前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统筹安排、合理规划、科学确定各区县(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力争形成“一区一品牌、区区有特色”的全市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效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职业技能培训品牌纳入全市职业技能竞赛比赛项目,不断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对职业技能培训品牌发挥带动就业创业、助推产业发展作用好的区、县(市),在就业创业考核中给予适当加分。

 (十二)打造技工院校技能人才培养主阵地。重点支持办好3—5所技师学院或高级技工学校。中央财政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可按规定用于支持技工院校。支持优质技工院校积极参与教育强国推进工程,建设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落实技工院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加强技工院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将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贯穿技工教育全过程。做好招生宣传,持续巩固扩大招生规模,在校生规模逐年上升,力争突破2万人。组织技工院校实施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工学一体化教师培训,进一步提高学生教育培养质量,帮助学生实现从学习到就业的紧密衔接。组织技工院校积极参加全省优质技工院校及优质专业建设和评选,发挥优质院校和优质专业辐射带动作用,打造技工教育特色品牌。发挥技工院校教学名师、专业带头人的带头示范作用,激发技工院校教师工作积极性,提升技工教育师资水平。

(十三)举办“舒心传技 莘绅向阳”职业技能竞赛。构建以全国技能大赛为引领、辽宁省职业技能大赛为龙头、沈阳市“舒心传技 莘绅向阳”职业技能竞赛和行业竞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比赛为基础的沈阳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不断提高竞赛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对接世赛、国赛、省赛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创新引领、高效节俭、绿色安全理念,紧紧围绕沈阳重点产业、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举办沈阳市“舒心传技 莘绅向阳”职业技能竞赛。推广集中开放、赛展结合的职业技能竞赛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支持、参与办赛。通过市级竞赛活动,精心打造沈阳精品赛项,实现国赛项目全覆盖,引领各地区、行业企业、院校开展数十万人次的技能比武和交流展示,实现以赛促训、以赛促评、以赛促学、以赛聚才,全力打造沈阳优秀技能人才同场竞技、各显其能的交流展示平台。

(十四)提升技能人才公共服务能力。推动职业技能社会化评价提质扩面,促进各类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评价和社会化认定,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体系,完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促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结果与培养使用待遇相结合。开展高技能人才项目评审工作,评选10名“兴沈大工匠”、10名“沈阳市优秀技术能手”,按规定分别给予10万元和1万元奖励。创建高技能人才培育载体, 计划新增10个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4个“双元制”校企合作项目,每个基地(项目)补助资金50万-100万元;评选1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站,每个大师工作室按规定给予10万元的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加快推进全市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管理工作,利用电子社会保障卡全面推广使用职业培训券,应发尽发,强化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全年发放职业培训券5万张以上,使用2.5万张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