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20号)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6〕103号)、《沈阳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社会公布。
一、沈阳瀚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沈阳瀚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111702038484G;
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金钱松东路31号1单元10层;
(二)法定代表人:赵海贵
(三)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4月20日,姜庆忠投诉沈阳瀚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经查,沈阳瀚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沈阳市于洪区紫郡城小区改造项目中涉及拖欠23名农民工工资总计32万元。2020年4月22日沈阳市于洪区人社局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沈于)劳保监令字〔2020〕第012号),该单位逾期未执行整改指令。
(四)处理结果:于洪区人社局于2020年5月12日将该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