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二条,《辽宁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实施办法》的通知》(辽人社〔2018〕20号)以及《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沈政办发〔2016〕103号)、《沈阳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等有关规定,现对该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予以社会公布。
一、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一)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0007159997781;
地址:太原市旱西关街26号旱西关街38#商住楼401房。
(二)法定代表人:郭长林
(三)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康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陆续接到张兆祥等人投诉国基建设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康平县人社局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康人社监询字〔2019〕第1027号),经查,该单位在国电康平国基建设有限公司煤场封闭改造项目施工中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涉及人数25人,涉及金额206801元。康平县人社局于11月14日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康人社监询字〔2019〕第1031号)。
(四)处理结果:经过康平县人社局责令整改,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0日支付所拖欠的农民工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