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业: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市场价格机制对企业工资分配的 调控作用,指导用人单位合理确定企业各职位(工种)的工资水平,促进劳动者稳定就业,我们在全市范围内选择了2万户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生产经营正常、工资分配制度较为完善的用人单位,经过信息采集、汇总分类、整理分析,形成了我市2012年部分职位(工种)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现予发布。
一、本次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反映了2011年我市企业员工的工资分配实际水平,可以做为用人单位招聘、劳动者求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参考依据。
二、今年我市共发布585个职位(工种)工资指导价位,同时按国民经济行业和按学历进行了分类发布。数据取自于《沈阳市劳动关系管理信息系统》,涉及职工19.4万人,采集信息233万条。
三、用人单位可以根据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合理确定、调整企业内部各职位(工种)的工资标准,理顺各类人员之间的工资分配关系。但确定的工资价位不得低于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登录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五、2012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的有效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
=================================
1.部分职位(工种)企业工资指导价位
2.按国民经济行业企业工资价位
3.按学历企业工资价位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