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沈阳市社保中心营商环境,我们倾听群众呼声、回应群众关切,通过咨询热线电话、社保门户网站等渠道收集到参保企业及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以问答的形式逐一进行解答。市社保中心定期推出“关切问 即刻答”栏目,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有关政策和经办流程及时精准地送到企业和市民手中,也欢迎大家踊跃提出自己关心的问题。
1.失业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和领取期限是什么?
2.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是多少?
答:《关于调整沈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沈人社发[2021]41号)文件规定,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浑南区、于洪区、沈北新区、苏家屯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1719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1814.5元。
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1476元;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含10年)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每月1558元。
3.申领失业保险金有什么条件?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原参保单位已为失业人员办理了可申领失业金的停保手续。
4.失业人员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在收到《告知承诺书》后可凭借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到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也可下载“沈阳政务服务”手机APP进行线上申领,出现待遇核定时即为申领成功,失业金申领成功后次月月底发放到账。
5.申请提升技能补贴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①2021年1月1日前,与依法设立的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依法使用的劳动派遣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与依法设立的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由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累计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企业职工以及企业依法使用的劳动派遣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②企业职工领取职工技能提升补贴,需在取得相应证书之日起12个月内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补贴,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
6.如申请提升技能补贴,怎样查询相关证书信息是否在补贴范围内?
答:按政策规定需要到审核证书查询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辽宁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ln.osta.org.cn),沈阳市职业资格工作网(http://www.sy.osta.org.cn)进行查询,目前辽宁省职业资格工作网和沈阳市职业资格工作网相关网站进行了系统升级,新网址为http://sy.nvq.net.cn/和http://ln.nvq.net.cn/,可以登录相关网站,点击“证书查询”模块进行查询。如果可以查到证书信息,就说明在领取补贴范围内。
7.申请提升技能补贴需提供的要件有哪些?
答:(1)2021年1月1日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申请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申请人在银行开户的银行卡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④《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⑤统筹地区外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2)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时为企业职工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企业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明细表》;
②《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③申请者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④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申请者劳动合同复印件;
⑤统筹地区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时已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须提交以下材料:
①《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
②申请者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③申请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统筹地区外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8.失业保险对大龄失业人员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我市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沈人社发[2020]18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9.失业保险金申领有期限吗?
答:个人申领无期限限制,但用人单位须在失业人员最后缴费月的次月十五日前办理可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停保手续。
10.缴费单位如何办理失业保险登记?
答: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区、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参保登记。所需要件:《参保单位信息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报盘格式集合》(电子版)。
11.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人员如何办理停保?
答:用人单位在参保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停保。办理领金停保的要件:失业人员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人员增减变动表》。
12.失业人员如何领取失业补助金?
答:领取失业补助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户口所在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进行办理,也可以下载“掌上12333” APP进行线上申领,失业补助金标准为每月516元,最多发放六个月。领取失业补助金需要失业人员在2021年后失业且参加过沈阳市失业保险才符合申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