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文字版)
2022年01月1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1年,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利用新媒体等多种渠道,以卡通漫画、图解、音视频等形式公开信息,开展政策宣传,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1年,市人社局通过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发布信息3300余条。其中,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信息3100余条,线下媒体发布2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市人社局收到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5件。其中,予以公开19件,部分公开5件,不予公开(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1件,不予公开(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1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7件,无法提供(没有现成信息需另行制作)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认真做好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公开工作,发布了沈阳市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沈阳市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及时转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公开了财务预决算信息;按季度发布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基金运行情况;公开了就业创业政策及解读、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信息及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等信息。市人社局参加了第十五届“5ž15政务公开日”活动,走进沈阳日报《民生连线》直播间7次,参与“沈阳新政”节目4次。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要求对政务公开专栏进行调整,设立了“部门文件”“政策解读”“机关简介”“意见征集”“预算决算”等17个子栏目并及时更新,保障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方面。对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对局各部门进行了绩效考核。开展业务培训,为局各部门工作人员发放《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人社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要求,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还可以进一步调整,更便捷地满足群众需要;二是政策文件解释、宣传还不是通俗易懂,便于群众掌握。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逐条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梳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围绕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梳理政策法规和办事流程,用更加通俗易懂的形式解读政策;三是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