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03月10日

2020年我局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促推整体事业发展高质量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人社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扛实主体责任,高起点谋划抓好职责落实

1、强化组织保障到位。局党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总盘子”, 组建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处室和所属各单位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题领导小组,明确局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抓好责任落实。

2、抓好理论学习到位。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内容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研讨会等法治学习内容,充分发挥局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学习强国APP等平台推动学习,拓宽了法治学习渠道。

3、推动队伍建设到位。明确局法规处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协调推动部门,抓好了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相关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整体素质能力。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高质量促推优质营商环境

1、狠抓营商环境持续升级。对照省、市要求,围绕降低准入门槛,加快取消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行告知承诺制,推动从“严进宽管”向“宽进严管”转变,整体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2、狠抓“一网通办”。以服务为民、优化流程、协同共享为原则,全面提升政务服务事项实际网办率,有效提升了百姓获得感、幸福感。

3、狠抓“练兵比武”。聚焦“理念、方法、手段、机制”四个创新,着力打磨窗口单位乃至全系统“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的行风建设,以赛促学,选送队伍荣获全省总决赛团体一等奖,12名选手获得全省人社“知识通”称号。

(三)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高水准决策推进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1、全面实施合法性审查、文件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坚持遵守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征求意见、评估、集体研究、法治审核等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必经评估、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和法治审核等程序才能作出。扎实开展文件清理工作。2020年度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1个,梳理我局为清理责任主体的规范性和政策性文件17个。

2、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文件制发的必经程序,采取“严格落实,应审尽审”、“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强化监督、做好备案”、“重视问题,积极整改”四项工作措施确保工作开展高质高效。全年完成了我局2019年以前制发并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公平竞争审查,2018年至2020年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以及2020年全年公平竞争审查等重要工作。

(四)强化权益保障,高标准提高行政执法效果

1、柔性执法,企业干扰最小化。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联合开展劳务派遣市场秩序专项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风险分类评估,科学精准执法,实现高风险企业多查,低风险企业少查不查。

2、强化监察,保护权益促和谐。以落实“三金三制”为核心,不断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按部署开展“根治欠薪秋季”、“人力资源市场专项整治”、“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展。

3、创新机制,深化劳动争议化解。以“依法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为切入点推动建立健全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应急调解机制和快速仲裁特别程序,在市区两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农民工欠薪案件快裁快审工作机制”,对工资争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优先处理、当庭裁决。

(五)聚焦权力制约,高要求推动实现有效监督

1、深入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政府及我局官网公示我局政执法主体、130名执法人员基础信息及18项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符合公开条件的处罚决定公示率达100%。完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加大行政执法记录设备配比。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一般程序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覆盖率达100%。

2、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对全市本年度系统内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规范案件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执法文书进,总结评查结果,整改存在问题,提升执法水平。按要求动态调整裁量权基准,合理确定种类、违法程度和处罚幅度。扎实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认真梳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互联网+监管事项,及时录入存量监管执法信息和新作出的行政执法信息。

3、落实年初涉企检查计划。按照政府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相关规定,年初向市司法局报送《关于将市人社局涉企检查纳入2020年行政检查计划的函》,将10家企业纳入检查计划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并监督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计划检查落实。

(六)切实筑牢法治堤坝,行政权力运行阳光透明

1、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认真组织开展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屏对屏”沟通方式,通过微信视频、电话联系等途径做好办前询访,畅通与代表委员沟通联系渠道。

2、自觉接受司法监督和审计监督。2020年度办理行政复议、应诉案件134件,应诉案件中,局机关负责人出庭次数达总开庭数的53%,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3、坚持推进政务公开。落实政府新闻发布制度,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适时有效发声,多次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情况进行高频次网络权威发布。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工作要求,积极正面回应媒体和公众关切,起到良好的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

(七)加强普法宣传,高效率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1、完善普法教育机制。启动了“七五”普法收官督导工作,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了普法责任制清单制度,制定并落实了法治人社教育培训工作方案。

2、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宪法宣传周”、“崇法拥军,固我长城”送法进军营、“全面依法治国暨行政执法工作实务”专题培训、“民法微视频”等系列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围绕重要时间节点,聚焦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开展了多样宣传。

3、抓好宣传载体建设。全面抓好了“法治人社宣传工作站”建设,通过局内宣传栏和门户网站、微信平台等阵地,及时推送人社信息。


二、存在不足及举措

人社系统基层法治建设力量还需加强。如多数区、县(市)人社局没有独立的法制部门,没有明确的法制审核机构,缺乏专业人员。同时机构改革后,部分区、县(市)原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变成政府直属,也导致基层人社系统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力量暂时缺少。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基层人社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力度,通过积极组织法治教育培训,开展专题执法讲座等方式努力提高基层法治建设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专员水平,加强基层法治建设力量。


三、下步工作打算

1、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强化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认真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机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做好文件“立、改、废”工作。抓好新发规范性文件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各项规定程序落实。开展规范性文件修改和清理工作,在完成上级各项文件清理和修改工作的同时,逐步有序开展我局规范性文件清理和修改工作,实现现行文件规范有效的目的,打造人社领域法治化营商环境。

3、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认真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活动,完善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工作常态化、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落实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点防控制度,有效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4、做好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积极配合市政府、省人社厅行政复议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积极应诉。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5、加强法治教育宣传工作。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本年度法治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继续发挥百家“法治人社宣传工作站”作用,扩大普法工作群规模,进一步为沈城百姓提供人社政策法规宣传讲解服务,全力做好人社法规政策和疫情防控的法治宣传工作。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