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人社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政务公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市人社局发布信息3200余条。其中,通过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发布信息2800余条;通过新闻媒体发布信息4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市人社局收到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其中,予以公开9件,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5件;不予处理(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1件;其他3件。均按时限和要求进行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及时转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及时公开了财务预决算信息;发布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的基金运行情况;发布了就业稳岗信息,及时将就业政策传达至相关群体,对基层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及时公开事业单位人员招录、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分析等信息;围绕热点,开展了“舒心就业”、“辽宁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等人社主题宣传活动;参加了第十六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走进沈阳日报《民生连线》直播间3次,参与“沈阳新政”节目1次。
(四)平台建设方面。市人社局网站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按要求对政务公开专栏进行更新和维护。保障了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对局各部门进行了考核。对基层工作人员开展了各类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市人社局认真对照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较好地完成了本年度工作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政策解读仍需进一步扩大广度和深度,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真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夯实基础,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二是继续加强政策解读,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对人社政策进行解读;三是继续对工作人员开展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