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1年12月份沈阳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银行代扣缴费时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6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配合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社保费征管信息系统切换工作,现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12月份银行代扣缴费时间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1.对于原12月18日正常银行代扣缴费业务提前到12月10日进行。

2.对于2020年1月—12月期间未缴费且有补缴意愿的人员,需于12月15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分中心办理缴费核定,并及时存足资金,确保12月15日前银行扣缴成功。

3.对于2021年1月—11月期间未连续缴费及新老缴费基数差额未缴纳人员,继续通过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扣缴,请及时存足资金,确保12月15日前银行扣缴成功。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上述办法执行。




沈阳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