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公示(第4批)
发布时间:2022-06-05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助企纾困和民生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22〕10号)文件规定,经市人社局和市社保中心审核,确定2021年度第4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共3512户,返还资金合计10903万元,现公示如下:


附件:沈阳市2021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明细表(第四批).xlsx

请各单位核对返还金额,如有疑义请与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未在前4批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名单内的参保单位,如符合返还条件,可尽快到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


本次名单公示期为2022年6月6日至2022年6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


举报电话:22539041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