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沈阳市高精尖优才选拔奖励实施细则等6个实施细则》(沈人社发〔2021〕35号)规定,经材料申报、区县受理审核、复核等程序,2022年度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拟对4家建站单位、250名进站博士后、2名留企博士后、1名补发博士后予以资助。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拟资助人选信息的真实性,现将拟资助人选(单位)进行公示。
本次公示时间从2022年7月7日至7月13日。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人选存在弄虚作假问题,可通过亲访、电话、信函向市人社局举报,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反映应属实名。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部门:人力资源开发与市场处
电话:024-8282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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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10013
附件:2022年度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公示人选名单.xls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