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按照《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沈人社发〔2022〕11号)第十四条:“建设项目实施期满时,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并按照相关程序确定专业机构,对建设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审计。”的有关要求,我局拟面向社会征集会计师事务所对沈阳市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育基地建设项目进行审计。
请有意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于1月12日至1月19日期间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法人资格证明、项目实施方案提纲(含报价信息)等材料。
联系人:卢敏 联系电话:22899105
邮箱:438098296@QQ.COM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