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成街街路更新改造工程一标段等10个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6-05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天成街街路更新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浑南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浑南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天成街街路更新改造工程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3789848(浑南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浑南区新隆街8号 安姆大厦D座-浑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居住、商业(一期)Y1号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铭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浑南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浑南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铭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居住、商业(一期)Y1号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3789848(浑南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浑南区新隆街8号 安姆大厦D座-浑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浑南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凤祥一期片区)工程(背街小巷)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建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浑南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浑南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建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浑南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凤祥一期片区)工程(背街小巷)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3789848(浑南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浑南区新隆街8号 安姆大厦D座-浑南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华晨宝马大东厂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华晨宝马大东厂区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五、居住、商业(榆林北-3地块)(一期)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大连金鼎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大连金鼎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居住、商业(榆林北-3地块)(一期)项目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六、居住、商业(榆林北-3地块)(二期)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大连金鼎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大连金鼎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居住、商业(榆林北-3地块)(二期)项目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七、大东区排水改造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东区排水改造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八、大东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四期)施工三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恒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大东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补短板项目(四期)施工三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九、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扩建门诊病房科研教学综合楼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港华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扩建门诊病房科研教学综合楼工程室内装修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3)合同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和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和平区人社部门审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十(3)合同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7月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2706027(和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南一巷9号-和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