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到期未延续的企业进行行政许可注销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12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的规定,我局拟对在本市已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资质,许可证有效期2024年4月1日-4月30日、2024年5月1日-5月31日届满未办理延续的家劳务派遣单位进行行政许可注销。

现将未申请延续企业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7月12日-7月22日),如有疑义,请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公示期满无异议我局将依法进行公告注销。

联系电话:024-83962014

  

  

附件: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到期未延续的16家单位名单
序号许可证号机构名称
1辽A20180532沈阳领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2辽A20180538沈阳优百思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3辽A20211309辽宁逸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辽A20211310辽宁沃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5辽A20211312辽宁楚涵奕霖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6辽A20211321沈阳聚源通达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7辽A20211322辽宁同在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8辽A20211324辽宁赫腾临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9辽A20211326辽宁拓新盾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10辽A20211328阳耀(辽宁)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11辽A20211329沈阳景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2辽A20211330沈阳奇峰劳务有限公司
13辽A20211334沈阳中天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14辽A20211335沈阳佳祥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5辽A2021H001辽宁方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16辽A2021F005沈阳勤畅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