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大东区绿化项目-行道树补植工程等8个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7-24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2021年大东区绿化项目-行道树补植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瑞升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瑞升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1年大东区绿化项目-行道树补植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2020年大东区(汽车城)背街小巷整治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宏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2020年大东区(汽车城)背街小巷整治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沈河区文艺东桥及万泉桥危桥改造项目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北京市市政四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沈河区文艺东桥及万泉桥危桥改造项目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沈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2021年沈河区绿化提升工程四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绿盛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绿盛源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1年沈河区绿化提升工程四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沈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五、沈阳城乡建设局一、二、三层空调改造及棚面恢复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鹤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鹤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城乡建设局一、二、三层空调改造及棚面恢复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沈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六、惠工街、令闻街团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雪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雪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惠工街、令闻街团结路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沈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七、浑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第四标段总干渠节水改造中游段节水改造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万泽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万泽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浑北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第四标段总干渠节水改造中游段节水改造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沈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八、沈阳金金利线缆有限公司1#厂房扩建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信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辽中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辽中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信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金金利线缆有限公司1#厂房扩建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7820078(辽中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辽中区政府路118号-辽中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