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省肿瘤医院新建新病房综合楼工程弱电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昂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向沈阳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阳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昂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承建的辽宁省肿瘤医院新建新病房综合楼工程弱电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19号-沈阳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二、沈阳市2021年小区配套工程(二期)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市第二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皇姑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皇姑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市第二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2021年小区配套工程(二期)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6239822(皇姑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皇姑区宁山中路81号-皇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传胜供应链管理(沈阳)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向辽中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辽中区人社部门审核,南通四建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承建的传胜供应链管理(沈阳)有限公司仓储物流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7890551(辽中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辽中区政府路118号-辽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部
四、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四(1)合同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四(1)合同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19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