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4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沈阳和光劳务有限公司等17家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序号

许可证号

机构名称

1

A20210582

沈阳和光劳务有限公司

2

A20211372

沈阳政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3

A20211373

沈阳卓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

A20211379

沈阳腾达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5

A20211382

辽宁莺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6

A20211385

沈阳市民俗文化产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7

A20211386

沈阳中梦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8

A20211387

辽宁翰林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有限公司

9

A20211388

沈阳鹏途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0

A20211390

辽宁盛荣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1

A20211392

沈阳爱李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2

A20211396

辽宁翊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3

A20211398

沈阳昱盛劳务有限公司

14

A20211399

沈阳腾亿金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5

A20211400

沈阳市信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6

A20211401

辽宁洪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17

A20211403

优构智能技术有限公司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