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0-29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辽宁华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12家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序号许可证号机构名称
1辽A20211406辽宁华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辽A20211408沈阳德勤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3辽A20211410辽宁鑫汇才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4辽A20211412沈阳楚闲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5辽A20211413沈阳绿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6辽A20211415辽宁鑫晟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7辽A20211424沈阳兄弟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8辽A20211425辽宁鸿伟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9辽A20211428沈阳乐轩晟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10辽A20211433沈阳瑞景安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11辽A20211436一度人力资源服务(辽宁)有限公司
12辽A2021D008鼎才伯乐(沈阳)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