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文萃路二期和二纬路街道更新工程施工一标段等10个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04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北文萃路二期和二纬路街道更新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北文萃路二期和二纬路街道更新工程施工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沈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崇山路道路整修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怒江街—长江街工程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市第二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皇姑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皇姑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市第二市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崇山路道路整修工程施工第三标段:怒江街一长江街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6239822(皇姑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皇姑区宁山中路81号-皇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沈阳工具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改扩建项目办公楼b座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皇姑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皇姑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鑫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工具标准件制造有限公司办公楼改扩建项目办公楼b座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6239822(皇姑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皇姑区宁山中路81号-皇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北文萃路街道更新工程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北文萃路街道更新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沈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五、浑河码头维修改造工程(沈河区段绿化提升)施工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浩安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浑河码头维修改造工程(沈河区段绿化提升)施工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沈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六、2022年沈河区老旧小区周边背街小巷工程一批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2022年沈河区老旧小区周边背街小巷工程一批项目施工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沈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七、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承建的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八、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高碑店市建筑企业(集团)公司承建的汽车零部件智能化生产基地(一期)建设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九、长白地区道路改造一标段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卓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和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和平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卓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长白地区道路改造一标段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2706027(和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南一巷9号-和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沈阳市和平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背街小巷)四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开拓建设有限公司向和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和平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开拓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和平区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背街小巷)四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2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2706027(和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南一巷9号-和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