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就业优先战略,保证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根据《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3年就业工作完成情况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一、2023年度就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全市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4.37万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13.5万人)的106.4%;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43万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7.4万人)的113.9%;
3.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3万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1.32万人)的116.2%;
4.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5.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7293个,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6200个)的117.6%;
6.扶持创业带头人3378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2860人)的118.1%;
7.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达到41.02亿元;
8.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1.38万人次;
9.就业见习新增上岗4067人;
1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回访率为100%、提供服务率100%,总体就业率为91.06%,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筹集情况。2023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筹集共计98709.01万元;
2.资金支出情况。共计104086.04万元。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20954.55万元,社会保险补贴支出7325.85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6897.17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811.24万元,求职创业补贴支出 848.04 万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项支出67249.19万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