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就业工作完成情况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05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动就业优先战略,保证资金使用公开透明,根据《关于修订〈辽宁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社规〔202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4年就业工作完成情况、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以及2025年就业工作总体目标进行公示。

一、2024年度就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1.全市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4.76万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14.4万人)的102.5%;

2.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0.42万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7.4万人)的140.8%;

3.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56万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1.5万人)的104.3%;

4.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5.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8839个,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6700个)的131.9%;

6.扶持创业带头人4189人,完成省年度工作目标(3800人)的110.2%;

7.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达到12.81亿元;

8.开展补贴性技能培训1.24万人次;

9.就业见习新增上岗2229人;

10.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回访率为100%、提供服务率100%,总体就业率为91.65%,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二、就业补助资金使用情况

1.资金筹集情况。2024年全市就业补助资金筹集共计 96176.95万元;

2.资金支出情况。共计98845.48万元。其中就业创业服务补助支出 12741.68万元,社会保险补贴支出 7233.5 万元,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3356.07 万元,就业见习补贴支出1924.56万元,高技能人才培养补助支出 200 万元,求职创业补贴支出 958.92 万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项支出72430.75 万元。

三、2025年度就业工作总体目标

全市完成城镇新增就业14.8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7.4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1.5万人;持续保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募集青年就业见习岗位6700个;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跟踪回访率100%、提供服务率100%,总体就业率为90%,有就业意愿的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率达到100%。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