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河区临时绿化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河南省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河南省生态园林绿化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临时绿化工程施工三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沈河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二、皇姑区城市更新民生保障行动项目(二期)-街道更新和背街小巷工程-皇姑区背街小巷工程三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皇姑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皇姑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中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城市更新民生保障行动项目(二期)-街道更新和背街小巷工程-皇姑区背街小巷工程三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6239822(皇姑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皇姑区宁山中路81号-皇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铁西区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药国际CDMO基地项目二期A阶段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向铁西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铁西区人社部门审核,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北方药谷德生(沈阳)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物药国际CDMO基地项目二期A阶段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73026(铁西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十一街1-92号-铁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大东区2021年大东区裸露地面覆盖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森源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森源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2021年大东区裸露地面覆盖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五、大东区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升级项目(大东厂区)--档案中心,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升级项目(大东厂区)NEX中水站扩建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升级项目(大东厂区)--档案中心,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产品升级项目(大东厂区)NEX中水站扩建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六、大东区华晨宝马大东工厂总集物流车间辅助建筑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工业安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华晨宝马大东工厂总集物流车间辅助建筑工程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七、大东区辽宁省地矿集团地质资料中心资料馆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地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辽宁省地矿集团地质资料中心资料馆建设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八、新民市家具生产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天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家具生产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九、新民市2023年涝区治理工程—杜屯排干、曹屯排干治理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东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东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民市2023年涝区治理工程一杜屯排干、曹屯排干治理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十、新民市金五台子镇六台子村排涝治理工程(二期)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东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东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民市金五台子镇六台子村排涝治理工程(二期)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十一、新民市沈新辽排干中游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腾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辽宁腾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民市沈新辽排干中游段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十二、新民市巨流河橡胶坝改造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腾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辽宁腾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新民市巨流河橡胶坝改造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十三、新民市2023年涝区治理工程—马绕排干、邵绕排干治理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腾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新民市2023年涝区治理工程—马绕排干、邵绕排干治理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4月1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