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熊细春等35名同志为专职仲裁员,名单如下:
熊细春、陈戈、乔晓猛、彭迪、孟然、徐亮、刘冬颖、杨哲、王婧、李骁勇、杨淞涵、乔旭、周红、李俊、张国雷、刘志明、于洋、李阳、徐一凡、秦英鹏、梁佳萌、张艺馨、常虹、李崭、郑秘、杨碧莹、王岩、夏荆柞、田辉、刘春红、范明亮、戴宜冰、陈渊明、刘姝蕊、卫青。
特此公告
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熊细春等35名同志为专职仲裁员,名单如下:
熊细春、陈戈、乔晓猛、彭迪、孟然、徐亮、刘冬颖、杨哲、王婧、李骁勇、杨淞涵、乔旭、周红、李俊、张国雷、刘志明、于洋、李阳、徐一凡、秦英鹏、梁佳萌、张艺馨、常虹、李崭、郑秘、杨碧莹、王岩、夏荆柞、田辉、刘春红、范明亮、戴宜冰、陈渊明、刘姝蕊、卫青。
特此公告
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