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民市飞腾家具制造等23个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4-01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新民市飞腾家具制造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飞腾家具制造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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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民市金旺海制冷设备制造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金旺海制冷设备制造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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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民市金信威马机械制造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金信威马机械制造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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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新民市景恒电器设备生产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景恒电器设备生产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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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新民市粮食仓储与深加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粮食仓储与深加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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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新民市门窗制造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门窗制造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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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新民市群英利华机械加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群英利华机械加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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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新民市日用杂品生产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日用杂品生产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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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新民市圣罗金属科技产业园区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圣罗金属科技产业园区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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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新民市鹏盛家具生产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鹏盛家具生产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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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新民市万晟达交通设施制造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万晟达交通设施制造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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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新民市欣百特家具制造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欣百特家具制造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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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新民市亿阳达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亿阳达新型建筑材料生产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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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新民市鹰格金属门窗制造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鹰格金属门窗制造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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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新民市制冷设备生产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制冷设备生产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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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新民市智能家具生产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智能家具生产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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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新民市梓熙迪娜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泰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梓熙迪娜机械零件加工生产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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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新民市帝景花园小区二期AY1#Y2#Y8#Y9#Y10#Y11#楼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楷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辽宁楷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帝景花园小区二期项目A区Y1#Y2#Y8#Y9#Y10#Y11#楼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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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大东区2021年大东区绿化项目—新建绿地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晟泰建设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晟泰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2021年大东区绿化项目—新建绿地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二十、大东区2020年大东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六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唐山宏伟城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唐山宏伟城基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2020年大东区绿化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六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二十一、大东区建设路南-4(大东区G-50)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期)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中诚投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建设路南-4(大东区G-50)地块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项目(二期)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二十二、皇姑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背街小巷施工四标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抚顺富诣达公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向皇姑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皇姑区人社部门审核,抚顺富诣达公路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皇姑区2022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一)背街小巷施工四标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6239822(皇姑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皇姑区宁山中路81号-皇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十三、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环城快速路提升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一工农桥改造及南京街一南堤路立交改造工程亮化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和帆集团有限公司向和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和平区人社部门审核,和帆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辽宁省沈阳市环城快速路提升及周边道路建设工程PPP项目一工农桥改造及南京街一南堤路立交改造工程亮化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2706027(和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南一巷9号-和平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