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50号)相关规定,现对高爽等561人工伤认定结论进行公示,自2025年5月28日至6月3日,公示期7天,如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请于6月3日17时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邮编:110000;联系电话:024-22511952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8〕150号)相关规定,现对高爽等561人工伤认定结论进行公示,自2025年5月28日至6月3日,公示期7天,如对工伤认定结论有异议,请于6月3日17时前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邮编:110000;联系电话:024-22511952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