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信科众诚(辽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等2家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序号

许可证号

机构名称

1

辽A20220705

信科众诚(辽宁)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

辽A20190718

沈阳市昕鸿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