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北育才东关模范校区综合教学楼(原福利院)新建工程施工等10个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15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东北育才东关模范校区综合教学楼(原福利院)新建工程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北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东北育才东关模范校区综合教学楼(原福利院)新建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四)工程-配套9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深圳市万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四)工程-配套9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七)工程-建筑44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甲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甲特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3年沈阳市大东区老旧小区改造(七)工程-建筑44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居住、商业(欧博城东-1地块)项目B区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大连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大连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居住、商业(欧博城东-1地块)项目B区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五、居住、商业(欧博城东-1地块)项目A区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大连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大连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居住、商业(欧博城东-1地块)项目A区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六、沈阳市大东区东璟尚品公立学校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大连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大连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大东区东璟尚品公立学校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7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七、居住、商业项目(G01-G03、G05-G09、H01-H03、H05、H06、S02、S03、C01、DK地下停车场)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建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居住、商业项目(G01-G03、G05-G09、H01-H03、H05、H06、S02、S03、C01、DK地下停车场)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八、2020年长白大润发东侧绿地维修及南昌中学南绿地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瑞升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向和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和平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瑞升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0年长白大润发东侧绿地维修及南昌中学南绿地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2706027(和平区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南一巷9号-和平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九、2021年和平区广场、公园等区域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五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和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和平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锦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1年和平区广场、公园等区域景观提升改造工程五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2706027(和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南一巷9号-和平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十、皇姑区2021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二期)9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华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皇姑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皇姑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华美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皇姑区2021老旧小区改造施工(二期)9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6日至2025年8月15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6239822(皇姑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皇姑区宁山中路81号-皇姑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