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四马路天津南街背街小巷综合治理改造工程施工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贺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向和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和平区人社部门审核,中贺达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和平区太原街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南四马路天津南街背街小巷综合治理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2706027(和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云集南一9号-和平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二、2023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改造七工程-施工4标段项目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皇姑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皇姑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顺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3年沈阳市皇姑区老旧小区改造七工程-施工4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6459319(皇姑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皇姑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三、皇姑区背街小巷整治三期一标段项目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洪正建设有限公司向皇姑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皇姑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洪正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皇姑区背街小巷整治三期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9月1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6459319(皇姑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21-8号 皇姑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