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沈河区五里河体育公园改扩建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向沈河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沈河区人社部门审核,山东阳光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沈河区五里河体育公园改扩建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4859838(沈河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19号-沈河区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二、于洪区浑北灌区2023年五星分干渠援工闸上游段改造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安徽鑫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安徽鑫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浑北灌区2023年五星分干渠援工闸上游段改造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2日至2025年9月10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大东区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合同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二合同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大东区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上园66KV主变电所土建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大东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大东区人社部门审核, 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沈阳地铁四号线一期工程上园66KV主变电所土建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88511390(大东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大东区德增巷20号--大东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五、铁西区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高架段声屏障工程(二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向铁西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铁西区人社部门审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地铁3号线一期工程高架段声屏障工程(二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73026(铁西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十一街1-92号-铁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六、铁西区众拓机器人生产研发基地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广通工程有限公司向铁西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铁西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广通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众拓机器人生产研发基地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73026(铁西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浑河十一街1-92号-铁西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七、新民市通武线柳河大桥改扩建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向新民市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新民市人社部门审核,江西省路桥隧道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通武线柳河大桥改扩建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7528198(新民市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新民市辽河大街6号-新民市劳动者权益维护中心
八、于洪区汪河路北1号地块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鼎峰于洪区汪河路北1号地块项目4号楼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九、于洪区宏发18#地块商业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承建的 宏发18#地块商业施工 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于洪区辽宁世纪澳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二期厂房施工 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辽宁添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辽宁添邦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辽宁世纪澳华科技有限公司新建二期厂房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一、于洪区住宅、公建(卓尔城市广场2.2期)托幼建筑施工总承包、配套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安徽瑞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安徽瑞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住宅、公建(卓尔城市广场2.2期)托幼建筑施工总承包、配套安装工程、装修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二、于洪区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迁建工程一标段施工总承包 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承建的公安部沈阳警犬基地迁建工程一标段施工总承包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三、于洪区沈阳联恒汽车配套产业项目(二期)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青岛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青岛德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联恒汽车配套产业项目(二期)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四、于洪区 裕湾豪庭2期(D、E地块)(一期)施工 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沈阳沈飞旭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沈飞旭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裕湾豪庭2期(D、E地块)(一期)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五、于洪区省道沈张线(白辛台至新民界段)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沈阳市苏家屯区公路工程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市苏家屯区公路工程公司承建的省道沈张线(白辛台至新民界段)改造工程(一标段)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六、于洪区省道沈张线(白辛台至新民界段)改建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沈阳市锐达公路工程处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沈阳市锐达公路工程处承建的省道沈张线(白辛台至新民界段)改建工程(二标段)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七、于洪区2024年沈阳市于洪区老旧小区园区配套改造项目-施工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辽宁锦绣河山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锦绣河山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2024年沈阳市于洪区老旧小区园区配套改造项目-施工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八、于洪区省道沈张线(白辛台至新民界段)改建工程(三标段)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沈阳市于洪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沈阳市于洪区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省道沈张线(白辛台至新民界段)改建工程(三标段)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十九、于洪区异地新建城东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沈阳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异地新建城东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服务中心)改造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十、于洪区特种阀门制造项目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沈阳信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信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 特种阀门制造项目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十一、于洪区 特种管道制造项目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沈阳信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沈阳信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特种管道制造项目施工 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十二、于洪区怒江北街西A地块、怒江北街西B地块(一期)H10#~H13#、H15#~H17#、S6#、S8#、DK3#-2,(二期)G6#~G9#、G12#、G17#、DK3#-4施工总承包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江苏信拓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江苏信拓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建的怒江北街西A地块、怒江北街西B地块(一期)H10#~H13#、H15#~H17#、S6#、S8#、DK3#-2,(二期)G6#~G9#、G12#、G17#、DK3#-4施工总承包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十三、于洪区县级公路新蔡线桥梁改建工程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沈阳市锐达公路工程处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市锐达公路工程处承建的县级公路新蔡线桥梁改建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十四、于洪区明发于洪商住项目1号地块1.2期项目施工 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明发于洪商住项目1号地块1.2期项目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十五、于洪区沈阳中昌数创智慧谷、沈阳三盛大数据小镇(一期)P1-P3项目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丹东市振安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丹东市振安区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中昌数创智慧谷、沈阳三盛大数据小镇(一期)P1-P3项目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十六、于洪区 2020年于洪区背街小巷整治工程(一期)施工二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辽宁汇坤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汇坤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2020年于洪区背街小巷整治工程(一期)施工二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十七、于洪区辽宁正旭钢材加工有限公司高强度、轻量化板材加工生产基地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沈阳恒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辽宁正旭钢材加工有限公司高强度、轻量化板材加工生产基地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十八、于洪区富禹金科繁梦里B地块(一期)(除12#、13#楼)总承包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沈阳大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沈阳大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富禹金科繁梦里B地块(一期)(除12#、13#楼)总承包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二十九、于洪区富禹金科繁梦里B地块(一期)12#、13#楼 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辽宁省第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辽宁省第三建筑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建的富禹金科繁梦里B地块(一期)12#、13#楼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十、于洪区沈阳恒源置业有限公司居住、商业(一期)工程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大连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大连长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恒源置业有限公司居住、商业(一期)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十一、于洪2021年于洪区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国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国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 2021年于洪区积水点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十二、于洪区住宅公建于洪区细河路南2号地块-旭辉璟宸苑A区-3(T1#、T5#、T8#、T11#、T15#、C6#、DX1-2#),B区-2(H1#、H2#、H6#、H7#、DX1-4#)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中国航空技术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 住宅公建于洪区细河路南2号地块-旭辉璟宸苑A区-3(T1#、T5#、T8#、T11#、T15#、C6#、DX1-2#),B区-2(H1#、H2#、H6#、H7#、DX1-4#) 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十三、于洪区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改扩建工程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国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改扩建工程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十四、于洪区仙女河污水转输项目-南污转输管道工程-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世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沈阳世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仙女河污水转输项目-南污转输管道工程-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十五、于洪区居住.公建御龙湾住宅小区(三期)项目 一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市商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市商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居住.公建御龙湾住宅小区(三期)项目 一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十六、于洪区1#冷库、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沈阳信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沈阳信丰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 1#冷库、厂房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十七、于洪区安博于洪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建的安博于洪仓储物流产业园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十八、于洪区细河沿线设施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诚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细河沿线设施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十九、于洪区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辽宁省沈阳新康监狱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十、于洪区融创融苑(原文大苑一期)施工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 大连宏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 大连宏帝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融创融苑(原文大苑一期)施工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四十一、于洪区沈阳市于洪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七)-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施工九标段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公示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十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辽人社〔2021〕31号)规定,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 向于洪区人社部门提出撤销工资专用账户申请。经于洪区人社部门审核,沈阳众磊道桥有限公司承建的沈阳市于洪区2023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七)-背街小巷改造工程施工九标段项目符合撤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条件。
现对上述工程建设项目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示期间,如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可在公示期内携带有关证据材料向项目属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公示期内没有接到相关举报投诉,将视为无拖欠,项目属地人社部门在公示期满后将依规出具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由其开户银行按程序办理。
举报投诉电话:024-25321559(于洪区劳动监察机构)
024-22853723(市本级劳动监察机构)
举报投诉地址:沈阳市于洪区沈大路25号-于洪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