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王晓峰等17名同志为专职仲裁员,名单如下:
王晓峰、石利华、王天锦、孙爱博、黄万涛、韩莹、刘野、周微、赵宁、李倩、初哲旭、陈凤星、郑仁斌、王宇、于浩淼、邱涛、李珩。
特此公告
沈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