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8-27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办理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注销手续”的规定,现决定依法注销辽宁易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

序号

许可证号

机构名称

1

辽A20220750

辽宁易众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

辽A20220754

沈阳皓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3

辽A20221605

辽宁顺意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4

辽A20221606

禾众就业创业服务(辽宁)有限公司

5

辽A2022F004

沈阳东软睿道教育服务有限公司

6

辽A2022D06

沈阳铭格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7日